市住建局關于印發《評定分離定標工作指導規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4-0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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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深府〔2015〕73號)賦予招標人自主定標權,在實踐過程中部分招標人通過制定內部工作規則對其定標權進行有效規范,較好地實現招投標擇優和競價目的。但也有一些招標人采用票決方式進行定標時,并未制定相應內控機制,定標委員投票時存在一定隨意性,定標權未能得到有效監督。
為維護好我市招投標評定分離制度,凡招標人采用票決方式進行定標的,應事先制定定標工作規則并報紀檢部門備案。定標時嚴格按照已定規則辦事,保留相關資料,供紀檢部門監督時追溯。
我局制定了《評定分離定標工作指導規則》,現予以印發,供招標人制定內控機制時參考。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6年3月25日